辱骂球员,姜某某被行拘七日!
添加时间:2025-08-17
7月21日,中足联发布关于对中超联赛天津赛区(天津津门虎足球俱乐部主场)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25年7月18日,中国足球超级联赛第十七轮场序第131场,天津津门虎足球俱乐部队与成都蓉城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天津泰达足球场举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及听证,在赛前热身及比赛进行中,南看台发生“虎翼助威团”球迷会成员姜某某带头辱骂成都蓉城俱乐部球员的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八十八条、第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中超联赛天津赛区(天津津门虎足球俱乐部主场)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中超联赛天津津门虎俱乐部主场“虎翼助威团’球迷会对应的南看台D110区和D111单号区,实施无观众比赛1场。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7月20日,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发布《声明》——
在2025中超联赛第17轮天津津门虎足球俱乐部主场对阵成都蓉城足球俱乐部的比赛中,出现了球迷对球员进行侮辱谩骂的情况,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体育精神与公序良俗,造成恶劣影响。对此,天津市足球运动协会和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高度重视,坚决反对并予以强烈谴责!
足球比赛本应是展示体育精神、团队协作与公平竞争的舞台,球迷的热情支持更是赛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观赛中的不文明行为,不仅伤害了球员,更破坏了职业联赛秩序。经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立案调查,姜某某作为球迷领喊人员,在比赛现场带头辱骂球员,造成恶劣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涉案人员姜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责令禁止观赛的处罚。
来源|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网站,天津市足球协会